“宁愿失败地做你爱做的事情,也不要成功地做你恨做的事情。” (I honestly think it is better to be a failure at something you love than to be a success at something you hate.) —— George Burns
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很讨厌去做设计。
厌倦了那种明明没有灵感,但第二天又得交稿的焦急。幸好有音乐,书,游戏和电影,试图说服自己,可以在deadline之前从中寻找到灵感。一幅一幅的参考图片从眼前走马而过,哒哒哒的鼠标点击声不绝于耳,时间越晚,我越认定这事情的疯狂和危险。我希望有那么一天,有人能直接把设计图递到我面前,而我将只着手编码的工作。
直到实习过后,我成为了一名前端。我开始怀念设计了。
事实并不像想象那样的完美。当有人做好了设计,这意味着无论你觉得设计好坏,你都得去接受,去遵从设计的样式。这就好比强迫自己吃一道不一定喜欢的菜,也许好吃,也许恶心,但你还是得吃下去,冷暖自知。抛弃枕头的励志书,忘掉那个万能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不去考虑如何能成为百万富翁,而是成为自己喜欢的自己,吃到自己钓的鱼,唱自己写的歌,创造自己设计的东西,原来这都是些多么幸福的事情!
实习的时候有次在海边,Frank问我回校后干点什么,我说,我一定要设计学院09级的毕业衫。是的,失败又怎样呢,不专业又怎样呢,这是我爱做的事情。也许,可以说是小小的梦想,或者说是“小小的蓄谋已久的”梦想。
(设计的那3天时间比较赶,只能完成了初稿。细心可以发现,第三个方案有很多细节处理不妥,另外背面的设计也没花过多时间去思考。一定督促自己去完善~)